隨著80后生育高峰來臨,很多準媽媽都是邊工作邊準備待產事宜,這就必定會牽涉到工作與生產期間休假的問題,所以首先要處理產假與工作的關系,才能讓產假無后顧之憂。但是有些準媽媽對國家規定的產假規定并不了解,這里我們就來詳細為大家解讀一下產假的相關規定。
國家法律明文規定,在職女職工生育的均可享受產假待遇,具體如下:
1、女職工生育享受不少于九十天的產假。
具體解釋為:(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第六十二條)女職工產假分別按下列情況執行;
(1)、單胎順產者,給予產假九十天,其中產前休息十五天,產后休息七十五天。
(2)、難產者,增加產假十五天;多胞胎生育者,每多生育一個嬰兒,增加產假十五天。
(3)、妊娠三個月內自然流產或子宮外孕者,給予產假三十天;妊娠三個月以上,七個月以下自然流產者,給予產假四十五天。
對于國家鼓勵晚婚晚育的獎勵及產假規定如下:
晚育假:是指晚育護理假已婚婦女生育第一個子女時,年滿二十四周歲的,為晚育。
根據上海市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第二十四條:符合本條例規定生育的晚育婦女,除享受國家規定的產假外,增加晚育假三十天,其配偶享受晚育護理假三天。
了解了以上這些關于產假的法律規定,你就可以明白生育期間所享有的權益。
王小梅